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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

    日期:2020-07-17 12:38:21 作者:qcxy01 访问量:7633

    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

    教职成司函〔2015〕2号
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单位:

    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4〕9号)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、基础好的地市、行业、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。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,并于 2015年 1月 30日前 报我司。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(附电子版光盘),地级市、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统一组织报送,行业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。

     联系人及电话:李红东、白汉刚,010-66096809。

    电子信箱:jchzc@moe.edu.cn。

   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,邮编100816。

    附件:1.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
    2.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(地级市、院校、企业版)

    3.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(行业版)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月5日